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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菸酒公司今年起停止收購國產菸草,菸農2日將串聯北上抗議。台酒公司工會理事長趙銘圓表示,台灣菸業生產轉型有其必要,繼續補貼收購只會延宕轉型,損失也將由全民買單。趙銘圓表示,台酒公司是否應繼續收購國產菸葉,不僅是菸農與台酒公司之間的爭議,亦是重大公共利益議題,必須就其實際歷史脈絡、菸產業政策擬定、整體社會公益等方面,來還清事實真相。趙銘圓指出,菸葉生產本屬特許產業,由於屬於專賣生產制度,在保護主義下,菸葉收益較一般糧食作物、經濟作物高約3、4倍左右。但自民國82年起,政府在整體農業經濟發展與轉型政策規劃中,已評估菸葉生產非今後經濟作物,訂定「菸農自願廢耕補償辦法」,補貼並輔導菸農轉型生產其他更符整體農業經濟發展的經濟作物。總計發放約新台幣20億餘元,廢耕後菸農即不再種菸,菸草種植面積迅速縮減。而在台灣加入世界貿易組織(WTO)之後,民國90年底廢止菸酒專賣條例,並對全體菸農辦理撤銷種菸許可。為此,台酒公司依規定發予菸農每公頃新台幣105萬元補償金,共發放約46億餘元。自此菸農既非特許生產者,政府亦無任何法定義務必須收購國產菸葉,菸葉銷售回歸於全球化市場機制來衡量。但趙銘圓說,即使於民國90年回歸市場機制後,政府仍體恤尚未離菸繼續種植的菸農生計,持續以非市場因素、非成本效益來考量,要台酒公司以不符市場行情的高價,來持續收購國產菸葉,自91年至今,長達15年之久,且其價格為進口菸葉2倍以上。換言之,政府在專賣制度廢止後,仍以違背既定菸產業轉型政策與成本效益估量,「虧本」收購國產菸葉,持續照顧菸農達15年。這些長期的特殊優惠,都是客觀事實。至於菸農指出,為何政府不能如其他國外食品業者,繼續以契作方式持續收購國產菸葉。趙銘圓說,此種說法並不符契作的基本原則,任何正常的契作,都必須符合收購者的採購標準。但以台灣菸葉品質來說,本土菸葉生產因限於為二期稻作後的冬季裡作,非屬一般正期作,且因冬日日照不足、氣溫較低,加上多數菸田前一季種水稻,經施肥後,稻田種出的菸葉粗大內容物不足,其全菸鹼偏低、還原糖偏高,在世界菸草市場上僅屬填充料菸葉,能作為台酒公司收購數量,本來就有相當局限性。此外,趙銘圓說,台酒公司所有盈餘都是國家資源一部分,如果一昧強求台酒公司繼續虧本,以不符市場效益方式收購國產菸葉,直接受到傷害的不僅是台酒公司收益,更是國家資源整體性的打擊。趙銘圓表示,台灣農業政策本應往精緻化方向生產,即生產高品質、有益於國民健康農業產品(如有機食物、花卉等)。當初鼓勵菸農轉型,若能有效貫徹,則轉型發展空間只會更大。相反的,若一昧固守不合時宜的產業,以犧牲全體社會資源來虧本補貼,則這夕陽產業的危機,永遠不會是轉機。因此他認為,若繼續以不合經濟效益、不合整體社會發展的補貼收購政策,只會繼續延宕轉機,損失不僅由全民買單,也不符全民利益與公平正義原則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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